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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疫情黑天鵝在海外市場徹底爆發,70%依靠出口的光伏產業遭受巨大沖擊,急需國內市場拉動需求為企業續血救命,同時,“放管服”如火如荼的有序推進,十四五臨近,規劃編制工作正式開展,整個光伏產業的所有眼睛,都紛紛盯在了政策制定者身上。
一個字可以總結4月的國家級政策:大!
4月可以說是少有的政策大月,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的政策發布并不算密集,但每一條都是影響行業中長期發展方向的深遠政策。
一、能源法
能源法作為一部基本法,對整個能源行業可以起到‘準繩’、‘綱領’的基礎作用,陸陸續續的搞了13年,依然不見正式文件,4月10日推出了征求意見稿,正式文件或許有望可以盡快落實。
現狀而言,我國能源領域基本法基本處于長期的缺位狀態,目前僅在電力、煤炭、可再生能源和能源節約四個領域制定了能源單行法律,隨著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壯大,與傳統能源之間的矛盾,在經濟新常態、電力需求增長緩慢的背景下愈發突出和尖銳,急需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綱領和準繩。
征求意見稿中,可再生能源的字眼出現過25次以上,多次提及優先上網、保障消納等痛點問題,雖然類似規定經常出現在中央與地方的各級文件當中,但寫進法律,將擁有完全不同的意義。
用一個形象點的比喻:政策像是小學時班長制定的‘四做四不做’,而法律,則是一個小學的校規,違反這個可是真的要開除的。
二、定電價
4月2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出臺文件,公布了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對集中式光伏發電繼續制定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35元、0.4元、0.49元;降低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不得超過所在資源區指導價,且補貼標準不得超過每千瓦時0.05元;降低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納入2020年財政補貼規模的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08元。
相比于去年,今年政策出臺早了許多,也給光伏人更多的時間去準備今年的工作,戶用八分也基本符合了行業的預期,政策出臺的之后兩天,光伏的上市概念股票大多飄紅看漲。
三、 放管服
放、管、服或許是2020年開年以來,國家再經濟領域最最重要的指示精神之一,各行各業少有能于此撇得開關系的,各部門也均出臺了有關精神解讀的文件。
4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 優化電力業務許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簡化許可管理、規范許可準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三個方面明確了優化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具體措施。將使電力業務許可制度在促進國家產業政策落實、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4月2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同樣是在“放管服”的背景下,對招標工程的具體流程,作出了細致的規范和梳理。
地方政策
相比于四月的中央政策的大,地方政策像極了中央政策的補充與說明,其中,最重要,數量也最多的便是各省的平價、競價通知。
四月里,重慶、河南、廣東、江蘇、上海、黑龍江、長沙、陜西、遼寧、陜西、青海、山東、吉林13個省市發布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有關通知。各地項目均強調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保障性收購等應有之意。
除此之外,綜合能源、風光互補、光儲協調等,也被多地政府提及,上海發改委還特意強調了優化投資營商環境,明文光伏發電項目的土地、稅費、變相收費、強制銷售等阻礙光伏產業發展的非技術性成本因素,要重點核查
除此之外,江西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長江經濟帶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有關政策的指導意見,支持污水處理企業建設光伏發電項目,該項目為4月16日國家發改委政策《關于完善長江經濟帶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有關政策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補充,污水處理廠有可能成為光伏產業發展的一塊新市場,目前還需進一步等待其他相關省份的具體政策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