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光伏行業迎來了2019年的第一個新政——《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這一政策的推出意味著擴大了2019年光伏市場建設規模的盤子。
從2019年市場規模構成來看,除了領跑者、光伏扶貧指標、地面電站、分布式及戶用項目、示范項目、無補貼項目之外,還包括“十二五”以來各省盤查作廢的指標。
自去年9月份,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梳理“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的通知》,對全國光伏發電項目進行清算。
截至目前,共有寧夏、云南、北京、天津、海南、廣西、福建、遼寧、黑龍江、甘肅、陜西、江西、山西、湖北、吉林、上海16個地區公布了“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信息,除云南外,其余各省區(市)均存在“黑戶”電站或“圍而不建”的情況。
經過整理,各省區、市光伏發電項目信息如下:
注:1.上表為十五個省區市“十二五”以來光伏發電項目信息統計。云南省已備案已納入國家認可規模已開工項目1個,其余類型光伏項目為O。故表格中未體現。2.文中所稱“圍而不建”項目指的已備案已有指標未并網項目,“黑戶電站”指的是已備案無指標已開工項目。
福建省明確擬廢止已公布的光伏項目,規模總計1113.2MW。
湖北則表示凡2016年10月31日前備案,在2018年10月31日前仍未開工的光伏發電項目(含集中式光伏電站、分布式光伏電站和戶用光伏發電系統)予以廢止。
除這兩省之外,其余地區并未明確表態光伏項目將如何處理,在此不妨做一些推測。
1、未開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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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工項目分為三類:已備案已納入國家認可的發電規模未開工、已備案未納入國家認可的發電規模未開工以及未備案已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未開工項目。
根據統計,未開工項目規模高達11623.7MW。其中“圍而不建”項目5772.76MW,在這些項目中,明確后續不再建設的指標將回收,用途或轉給已開工已備案未獲得指標的光伏項目,或者是回收到地方作為2019年的光伏指標。鑒于這一部分指標回收分配過程較復雜,因此優先分配給已開工無指標項目的可能性較大。上述地區中寧夏放棄建設項目規模達137.4MW,占比超一半。天津142個“圍而未建”項目中88個放棄建設。
上述15個地區已納入國家認可的建設規模未備案也未開工項目375.346MW,這些項目如果企業明確繼續建設,因不涉及另分配指標問題,在完成相應備案后將正常建設并網。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這些后續并網的光伏項目將執行新的標桿電價,即當前的標桿電價或者2019年的新電價,甚至將面臨無補貼的尷尬局面。
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建設規模未開工項目高達5475.59MW,這類項目很有可能被廢除。此前云南曾經發文對已備案未獲得指標的項目進行清理。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也曾發文對“違規”項目進行整改要求:對于沒有獲得指標的已備案光伏發電項目,加強監管,不支持開工建設。
2、已開工項目
有指標已備案已開工但仍未并網光伏項目為2268.27MW,因各地統計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底,這一類光伏電站可能在2018年底或2019年陸續并網,成為增量電站。
上述地區未批(備)先建項目規模達到4598.79MW,其中未備案已納入國家建設規模已開工項目278.18MW,分別在湖北和海南兩省。已備案但未納入國家認可的發電規模已開工的“黑戶電站”為4320.6MW。有業內人士統計,在全國范圍內黑戶電站規模或有15GW以上,其中有一部分項目以火電的電價并網。
這類“黑戶電站”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在能源局層面如果將2019的指標給予這類項目,等于變相鼓勵“先建先得”。而就電站業主而言,由于前期“跑路條”和電站建設成本過高等條件限制,他們更希望能獲得指標拿到補貼。
對于已開工的無指標光伏項目,可能面臨三種結局:一、直接廢除,參考福建省的操作;二、頂替有指標未開工的光伏項目;三,放棄補貼直接參與平價項目建設,這與項目的并網周期、建設成本等密切相關。
各省區空出指標
上表統計了上述地區“十二五”以來空出指標的構成,放棄建設和廢止的指標共計2583.82,有指標未開工項目281.146MW。根據各地區公布的信息,已備案有指標的項目放棄建設的原因包括電站選址涉及天然林,個別項目因阻工問題停工,資金不到位而放棄建設的項目占比較高,其次屋頂面積不足,房產被查封等原因也導致項目放棄建設。
